惠州市社保局召开单病种结算培训及医保控费经验交流会
《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(组)和医用耗材费用结算标准(试行)》8月1日正式实施,是惠州市社保局继推出眼科单病种付费改革后,在医保控费方式改革上的又一次深入探索和细化。
2016年7月27日下午,市社保局医疗科召集全市定点医院进行了培训,培训内容涉及30类医疗保险单病种使用范围、医疗支付标准、材料付费等核心内容,为顺利开展单病种及耗材结算奠定良好基础。从8月1日起,惠州参保人将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“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”服务。
同时,会议进行了全市医疗费用控制经验交流,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、中大惠亚医院、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结合本院工作实际,汇报了在医保控费管理方面的做法及成效,推广了成功的经验,提高了医院主动控费的意识。
全市二 、三级定点医院相关部门及社保局医保工作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